更新时间:2022.10.26
抵押担保期间的约定无效,因为抵押权的存续期间由法律规定,为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抵押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具有担保性质的合同,是抵押人以一定财务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用法律明确禁止抵押的国有资产对外抵押担保是无效的。 因为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 (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财产; (五)被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买卖是有效的,但是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不可以。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所以抵押合同的当事人是债务人和债权人,而不是保证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
房屋出租不需要抵押权人同意。已抵押的房屋可以租赁,租赁合同有效。抵押合同有约定的,依照合同执行;没有约定此条款的,在抵押人出租房屋的行为未使抵押房屋价值减少同时不影响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也不与其他约定条款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出租此抵押房屋。
主合同无效抵押是无效的。抵押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随即无效,从合同是指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未经共有人同意房产抵押无效,但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抵押共有房产需要共有人确定同意,单独一方的处分权受限。
有些没有做抵押登记的担保也是成立的。根据《物权法》第188条,以”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六)交通运输工具; (五)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有些没有
抵押担保不可以约定抵押期限。只要债权存在,抵押权就存在;债权消灭,抵押权才消灭。抵押担保的债权因清偿、提存、抵销、免除、混同等原因全部消灭时,抵押权随之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