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传播淫秽物品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根据我国刑法第六章第九节规定了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表现形式和量刑处罚情节,其中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
一般的传播淫秽物品,比如制作、销售或者出租淫秽的图片、影像等行为,被查处后会受到治安处罚,处10天到15天的拘留,并且罚款3000元以下。情节非常轻的,则是拘留5天以下或者不拘留,只罚款500元以下。但是情节严重的,将触犯刑法,可能会被判处
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构成刑事案件要求如下: 1、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 2、主观罪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并具有牟利的目的; 3、侵犯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文化出版物的管理秩序和社会的良好习俗; 4
可以认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四要件具体包括: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则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传播淫秽物品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了复杂的对象,即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淫秽电影、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 3、主要要件为一般主体; 4、本罪属于故意
传播淫秽物品不牟利犯法,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
行为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对其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
1、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为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等淫秽物品的,法院一般会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行为人向不满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应该在此量刑幅度从重处罚。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应该表现为故意,但行为人不必出于牟利目的。
传播淫秽物品罪严重。行为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说明有犯罪情节,要承担以下的判刑后果: 1、行为人传播淫秽物品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行为人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