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即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等法律服务的人员;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刑诉辩护调查取证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死刑案件的辩护没有一定之规,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辩护方案,但下面几个方面一般要考虑到: (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或在羁押期间是否有流产情况); (2)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本案的关联性如何; (
在刑事诉讼中对被告人进行辩护的辩护律师的权益包括: 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 3、调查取证权: 4、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 5、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6、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
下列人员不可以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如果是被告人
所有刑事案件辩护人的权限是什么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涉外刑事案件包括: 1、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
涉恶案件共“九类”: 1、聚众斗殴罪; 2、强迫交易罪; 3、寻衅滋事罪; 4、敲诈勒索罪; 5、非法拘禁罪; 6、组织卖淫罪; 7、强迫卖淫罪; 8、开设赌场罪; 9、故意毁坏财物罪。涉黑案件共“三类”: 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
涉恶案件共“九类”: 1、聚众斗殴罪; 2、强迫交易罪; 3、寻衅滋事罪; 4、敲诈勒索罪; 5、非法拘禁罪; 6、组织卖淫罪; 7、强迫卖淫罪; 8、开设赌场罪; 9、故意毁坏财物罪。涉黑案件共“三类”: 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
诈骗犯罪中罪轻的辩护要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是诈骗罪的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有自首行为的;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有下列辩护点: 1.被告人是否有法定从轻或减轻的情节。比如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未遂等。 2.被告人是否有酌定从轻或减轻的情形。主要有退赔赃款、民事赔偿、悔罪表现、积极坦白罪行、初犯等。 3.口供是否有刑讯逼供的情形。 4.证人的
刑事案件抗诉指定辩护的条件: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