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代位继承未尽赡养义务是能继承的。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顺位继承是依法律规定的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无条件的抚养和赡养的义务关系。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享有法定的继承权。
代位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遗嘱继承一般会优先于代位继承来适用。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后代血亲可以代位继承。并且只有法定继承才可以发生代位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因此遗嘱继承必然优先于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权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2、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在继承开始前死亡。 3、被代位人享有继承权。 4、代位人应当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
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子女能代位继承。并且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其继承权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后,所以兄弟姐妹子女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只发生在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且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前提下。
代位继承不能适用在遗嘱继承中。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只有在这种法定继承时代位继承者才能继承。
代位继承养子有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且前述的子女包括传统血缘关系的子女以及拟制血缘关系的子女,即包括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
父母丧失继承权的,其子女不能代位继承遗产。但是如果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比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只要该房产属于被代位继承人应当继承的财产的,代位继承就可以继承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
《民法典》规定代位继承不能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适用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然而要是存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一,那么就是不能代位继承的。 1、属于旁系亲属和姻亲关系的。 2、属于遗嘱继承,而并非是法定继承的。 3、因谋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原因被剥夺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