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要成为隐名股东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1、隐名股东与名义出资人订立的代持股合同必须有效; 2、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实际履行出资义务; 3、其他条件。
根据目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和出资额。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主张和行使股东权利。投资者以匿名出资方式代为持有股权的,无权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隐名股东一般是指该
隐名出资情形下,股东资格可以通过实际出资以及代持股协议认定。隐名股东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法律会支持实际股东。
隐名股东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但可以由显名股东向公司主张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
“隐名股东”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隐名股东只能通过名义股东向公司主张权利,如果隐名股东要显名的,必须经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才能变更股东和股东名册。
成为隐名股东的条件如下: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存在有效协议,并且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 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 3、其他股东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 4、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伪造股东签名的股东会决议,如果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或者属于无权代理,不被被代理人追认的,则是无效的。如果仅是伪造签名的,构成表见代理的,则仍然有效。
股东有权查阅股东名册。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
伪造股东签名的股东会决议在未被撤销的情况下有效。股东大会决议法定无效是指其内容的违法性,其形式缺陷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绝对效力,在未被撤销的情况下仍然有效; 股东大会决议只是公司注销登记的法定程序性文件,工商机关对相关文件的审查仅限于正式
股东会决议法定无效的情形是指其内容的违法性,其形式上的瑕疵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绝对效力,在未被撤销的情形下依然有效;而股东会决议只是公司注销登记的法定程序性文件,工商机关对相关文件的审查仅限于形式上的审查,在没有证据证明工商机关的形式审查存
伪造股东签名的股东会决议,如果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或者属于无权代理,不被被代理人追认的,则是无效的。如果仅是伪造签名的,构成表见代理的,则仍然有效。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法人股东的区别有四点,分别是: 1、法定代表人承担经营中的责任,股东承担的是出资的责任; 2、法定代表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享有收益等权力; 3、一般股东只承担资金责任,而法定代表人要承担所有责任,包括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