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交通事故赔偿年限从事故发生之日计算。 法律规定,交通事损害赔偿的时效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 伤情明显的,应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年限的计算一般是按照二十年进行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
医疗事故造成残疾的赔偿年限,需要根据伤残等级和患者残疾时的年龄来进行判断,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患者残疾时已经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交通事故中构成伤残的受害人主张赔偿的年限为七十五周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五年计算。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律师提供《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肇事者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以及家属赔偿。其中,死亡赔偿金额的计算,可以根据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也可以根据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其中,城镇户口的居民比农村户口的居民所得的死亡赔偿金
未满16岁交通事故的赔偿,需要比照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具体有以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全责,根据受害人的受伤程度情况,可以向赔偿义务人主张赔偿因本次事故造成的相关损失,比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