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出资瑕疵的股东股权转让后的责任定义遵循以下原则: 1、注意保护各类商事主体基于相关材料的公示效力所实施的合法的商事行为。 2、注意兼顾各类民商事主体的合法利益的平衡,避免顾此失彼。 3、合理把握过错和责任相当、对价和责任相当的原则。
出资瑕疵的规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隐名股东的出资瑕疵: 1、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 2、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上并未出资的
瑕疵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1)受让人明知或者应知出资瑕疵而接受转让的。 对于转让人已向受让人如实告知股权存在瑕疵的真实情况,受让人同意受让股权的,双方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认定有效。 (1)受让人未告知或受让人不明知是为瑕疵股权的。 瑕疵股权在
1、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 2、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上并未出资的行为。
1、瑕疵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 2、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3、抽逃出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一方移转财产权利交至对方,未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将应移转的财产上的权利完全转移给对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如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使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应担保第三人不能对买受人的买卖标的主张任何权利,第三人能主张权利的出
权利瑕疵担保是指移转财产权利交会对方的债务人,未依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将应移转的财产上的权利完全转移给对方(即转移的权利有瑕疵)所应承担的责任。其特征表现为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法定责任,也是就权利之瑕疵应负的责任。
出资瑕疵股东对其他股东有违约责任。不论公司是否成立,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就应当向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是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应该坚持完全赔偿原则。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非货币出资的应该进行估价,有限公司成立后非货币出资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该由出资不足的股东补缴出资,由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
瑕疵担保责任可分为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和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两种。前者为担保移转的标的物上的权利无瑕疵的责任,后者为担保标的物质量上无瑕疵的责任。以下分别说明。
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如下: 1、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应当进行评估和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价格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3、股东可以以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
公司未清算或清算瑕疵的法律责任是,由清算义务人承担未偿还的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注销之前应当依法清算,并制作清算报告。公司注销之后法人资格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