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提起执行管辖权异议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管辖权异议应当在答辩期间届满前提出。具体地讲应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如果当事人在15日内不提出管辖权异议,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表示接受法院管辖的,就认为是当事人自动放弃了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权利,就无权再提出这种请求了。
答辩期届满后当事人即使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也并义务进行审查。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并非没有任何意义,对于答辩期外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审查,不做答复,也可依职权决定是否采纳。当事人超期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并不必然进入人民法院的
一个仲裁案件的圆满解决需以仲裁庭对案件有有效管辖权为基础,如果欠缺有效的管辖权,不但会导致仲裁庭失去有效裁决的权利,更会导致当事人解决纠纷程序的反复,在付出高昂的成本的同时,失去了纠纷解决的效率。因此,管辖权问题是仲裁庭解决纠纷时必须面临也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是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离婚案件管辖权异议的条件:1.提出异议的主体是本案的当事人;2.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当事人对第二审民事案件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即在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15日内提出。
对管辖权异议的收费情况,是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 (六)项规定,“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根据此规定,管辖权异议的案件受理费是以结果论英雄,被告所提异议成立时,不象其他案件受理费那样由
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 2、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是在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 3、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4、管辖权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专利管辖权异议申请的条件有: 1.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 2.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3.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4.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