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1、申请与受理:公民或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处审查阶段:当事人应主动配合公证处的审查工作,接受询问,并在制作笔录中核对无误后签名,当事人确实不能签名的,可由本人盖章或按手印。公证处认为当事
财产公证不去公证处办是不行的。只有去公证处才能办公证,如果夫妻双方不想去公证处,自行对于各种婚前有哪些财产进行书面确认,或者自行约定夫妻财产制度和归属。 也是可以的,只要内容清楚明确,不违反法律,自行签署照样有效。非要说公证和不公证的区别的
遗嘱公证与财产公证的区别如下:遗嘱公证中的财产属于遗产,而财产公证中的财产不一定是遗产;发生时间不同,财产公证可以发生在去世前也可以发生在去世后,但是遗产公证必须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可以公证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嘱的生效条件是: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是真实意思表示;3.对处分的财产必须有处分权;4.内容必须合法;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办理遗嘱公证的方式是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符合条件的公证处进行受理,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
遗赠不公证是有效的,公证并不是遗赠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遗赠意思表示真实,就是有效的。 遗赠的生效条件如下: 1、遗赠人具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已为缺乏劳功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3、受遗赠人是在遗赠人死亡时生存着的人;
遗嘱公证的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如果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立遗嘱人提供已经写好遗嘱的文案或者草本; 3、还有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比如房地产权证; 4、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5、如果
只有公证机关公证的才是公证遗嘱,律师是不能代替的。但是律师可以为遗嘱进行见证,经律师见证证明的遗嘱为律师见证遗嘱。见证遗嘱与公证遗嘱法律效力是不同的,见证在法律上仅有一般的证据效力;而公证则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一般情况下不能推翻。”
放弃房产继承权办理公证应当携带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本或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到公证机关填写公证申请表,提出放弃房产继承权公证申请。
继承人申办涉台继承公证,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台湾户政事务部门发出的被继承人的户口籍登记全部誊本; 3、被继承人和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1.当事人向继承人住所地、遗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涉及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2.提交材料;3.符合受理条件的公证机构受理;4.公证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5.公证处出具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