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来持有股权的一种行为。股权代持也实践中较为普遍,但是股权代持是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的。 (1)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虽然公司法司法解释肯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但
股权代持协议的风险有: 一、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被否定。 二、显名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 三、隐名股东难以确立股东身份、无法向公司主张权益。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别人约定,以该别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
若实际出资人与显名股东未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或者签订的协议存在合同无效的风险时,由于实际出资人不是工商登记上的股东,将无法《股权代持协议》向显名股东主张自己的权利,更无权直接向公司主张投资收益或分红。若显名股东擅自转让股权,由于显名股东并非
1、什么是股权代持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此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
一、股权代持使实际投资人面临的风险。实际投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合同效力问题。实践中,如果设定股权代持的目的在于以合法形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外资为规避市场准入而实施的股权
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有: 1、代持协议仅对代持双方生效,若双方产生纠纷的,被代持人不能直接享有股权; 2、代持协议具有秘密性,若无书面协议的,其真实性、合法性难以确认; 3、股权代持的其他法律风险。
股权代持的双方规避股权代持风险应当遵循以下三点规定: 第一点规定,必须有效的股权代持协议; 第二点规定,应当物色可靠值得信赖的合作对象; 第三点规定,签订协议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量身定制双方的股权代
股权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名义股东取代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在公司中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实际出资人往往只享有依代持协议
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香港人因为不具有内地购房资格而找内地人进行房产代持的情形,而香港人找人代持房产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代持合同可能会面临合同无效的问题,因为香港人找人代持房产是规避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可能会构成合同法第五十二
代持股协议属于一般民事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合同即成立生效,即需满足当事人适格、标的、意思表示真实且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合同的无效事由包括:合同违背公序良俗、合同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