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与合同可诉请法院撤销,即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据此定义,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一方是否利
租赁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合同的原合同有效。租赁期但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当时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不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终止
变更保险合同包括保险合同的主体的变更;合同的具体条款的变更;以及合同效力的变更。如果当事人决定变更保险合同的,需要由保险人在保险单等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订立保险合同的陷阱包括: 1、保险人不具备经营保险业务的资质; 2、保险人使用其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合同,保险人未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3、保险人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保险合同的内容有:保险人投保人基本信息、有关保险标的的情况、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保险风险、保险费率、保险期限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应尽义务与享受的权利等条款。
保险合同的形式有: 1、投保人与保险人可以采用保险单的形式; 2、投保人与保险人可以采用其他保险凭证的形式; 3、投保人与保险人可以约定采用其他的书面形式。
1、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 2、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 3、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
保险合同特征是:合同的主体主要是投保人和保险人;该合同是有偿合同(因为投保人必须支付保险费)、是双务合同、以及是射幸合同(合同的效果在缔约时不能确定)。
保险合同包括以下这些主要内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
保险合同的解除权当属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即投保人和保险人。除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享有任意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定权利。除非投保人有违法行为或重大的、特别规定的违约行为,保险人不能随意解除保险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而确定下来的,用人单位提供工作岗位、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期限。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
旅游合同有效期如下: 1、旅游投诉的期限为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内,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的不予受理。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3、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房屋租赁合同一次最多可以租赁二十年,但是二十年后可以续签租赁合同。 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