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8
在我国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且该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规定合同损害赔偿范围一般是合同约定的数额比例。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执行合同约定,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违约方确确实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法律规定中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是: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之一,因而导致离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提起方只能是无过错方。
离婚损害赔偿权的成立需具备严格的条件:第一,一方必须具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限于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种行为。除此之外的其他过错行为不能成为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第二,另一方无过错。如果双方都有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一般指的是夫妻双方。根据相关规定,一方有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定过错情形有: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
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规定,具体如下: 1,符合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
离婚时损害赔偿的范围即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对人身和财产造成的直接损害,应当全部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又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应当遵循全部赔偿原则,即离婚过错方造成受害方的实际财产损失,过错方应当全部予以赔偿。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精神利益损害赔偿和精神痛苦的赔偿。据此,受害人可以向加
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有其他重大过错的。 如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必须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有以上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 1、重婚的行为; 2、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3、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5、有其他重大过错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