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我国《行政处罚法》中对于当场处罚的程序的规定如下: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当场处罚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
林业行政处罚的程序如下: 1、办案人员填写《林业行政处罚登记表》报批; 2、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收集证据; 3、调查终结,办案人员填写《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报法制机构审核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等等。
林业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先由林业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就违法行为立案;如果决定立案的,然后就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违法证据;再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最后予以执行。
当场处罚程序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执法人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以及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程序是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若是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程序包括: (1)立案。 (2)调查取证。 (3)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4)听取当事人陈述与申辩。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6)执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