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1
刑事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证实犯罪、査获犯罪人及在侦査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侦査活动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査,搜査,扣押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扣押、冻结存款
技术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为了侦破特定犯罪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批,采取的一种特定技术手段。技术侦查行为即是运用技术侦查措施的侦查行为。通常包括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录像、进行邮件检查等秘密的专门技术手段
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
罪犯死了就不需要开庭了,应当撤销案件。开庭审理是法院审判程序的核心阶段。审判程序可分为开庭审理前的准备、法庭审判即开庭审理、生效裁判执行等基本阶段。
对外籍犯罪嫌疑人在我国境内犯罪的,应当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进行处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如果劳动者作为犯罪嫌疑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予以开除。同时,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也可以开除: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
犯罪嫌疑人被超期羁押的处理办法是:由国家对其进行赔偿,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生活费。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的家庭被公开是不合法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犯罪嫌疑人和其家庭都是属于法律保护的主体,所以,公开这些信息是不合法的。
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即可认定为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没收由人民法院依法执行。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制作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对于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十日内审查完毕。
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最长为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
一般而言,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不能超过两个月,但是对于案件复杂,在羁押期限内不能审结的,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后可以延长一个月。如果是法律规定的情况特殊的案件,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诈骗案件的涉案财物由公安机关负责追缴,如果属于被害人的会进行退赔。公安机关追缴不到涉案财物的,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诈骗分子赔偿,如果诈骗分子确实暂时没钱赔偿的,法院会中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