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涉外婚姻可以单方离婚,如一方因故(如在国外等)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或者双方对离婚有争议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办理涉外婚姻的方式: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在签好离婚协议书之后,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涉外婚姻应该协议或者诉讼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的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
涉外婚姻离婚的办理方法如下: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起诉书,并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和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起诉书内容包括: 1、同意离婚
涉外婚姻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的抚养权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
涉外离婚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涉外协议离婚,一种是涉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流程如下: 1.双方共同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涉外婚姻离婚具体的办理地点如下: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的,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涉外婚姻办理离婚手续如下: 1、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
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结婚当事人持证明,证件到我处审查(凡持外文证件的必须到省翻译家协会译成中文); (2)当事人提交近期二寸半身免冠双人照片四张; (3)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声明书,审核证件; (4)审查合格
在我国涉外结婚的,首先,中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第一,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护照和身份证明; 第二,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及与何人结婚的介绍信。 其次,外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一,本人
首先,中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第一,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护照和身份证明; 第二,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及与何人结婚的介绍信。 其次,外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一,本人国籍证明,包括护照
涉外婚姻的协议离婚手续: 一、提出申请; 二、受理; 三、审查; 四、经过离婚冷静期,申请发放离婚证。 涉外婚姻的诉讼离婚手续: 一、当事人起草起诉状; 二、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三、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四、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五、
涉外婚姻离婚手续:协议离婚手续: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查; 四、经过离婚冷静期,申请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手续: 一、起草起诉状; 二、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三、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四、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五、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