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一)性质不同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二)目的不同 雇佣合同以供给劳务为目的,系以雇佣人对劳务人之“所有”及对劳动者之“支配”为中心; 劳动合同则是以提供劳务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合同与建设合同的区别在于标的、合同主体、签订方式不同。承揽合同标的一般为动产的定作物,建设合同标的一般为不动产的。就合同主体而言,法律对前者的签订主体没有特殊要求,但对建设合同的签订双方有一定的资质要求,如要求发包人为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1、承揽人并不依附于定做人,而雇工是依附于雇主的; 2、承揽人有权自行安排工作的时间、工序等,而雇工只能依雇主的指示行为; 3、承揽人一般是自己准备所需设备及工具的,而雇工的劳动工具及设备一般是雇主提供的; 4、
1、人身依附关系不同。雇佣关系的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员的工作;承揽关系的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是合同关系,双方地位平等,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定作人无权干预定作人的工作。 2、工作的性质不同。雇佣关系中,雇员工
1、合同形式上的差异。承揽合同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 2、订立合同方式上的差异。一般承揽合同在订立时经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即可成立。建设工程施
二者的区别:定作合同是由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使用自己的原材料、设备、劳动为定作人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相应报酬的协议;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
区分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方法:雇佣关系的工作目的是单纯提供劳务,承揽关系是提供工作成果;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对工作安排没有自主权,承揽人的劳动是属于独立劳动,定作人无权干预。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1、承揽人并不依附于定做人,而雇工是依附于雇主的; 2、承揽人有权自行安排工作的时间、工序等,而雇工只能依雇主的指示行为; 3、承揽人一般是自己准备所需设备及工具的,而雇工的劳动工具及设备一般是雇主提供的; 4、
1、看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雇佣关系中,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 2、双方成立合同的前提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主一般在选择雇员时,以雇员的劳动技能是否符合工作为标准,雇员则直
雇佣与承揽有下列具体区别: 1、主体不同,雇佣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承揽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 2、权利义务不同,雇佣的权利义务是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而承揽的权利义务是承揽人如约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向其支付报酬。
雇佣与承揽主要有以下基本区别: 1、雇佣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承揽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 2、雇佣的权利义务是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而承揽的权利义务是承揽人如约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向其支付报酬。
1、人身依附关系不同。雇佣关系的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员的工作;承揽关系的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是合同关系,双方地位平等,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定作人无权干预定作人的工作。 2、工作的性质不同。雇佣关系中,雇员工
雇佣关系的目的是提供劳务,而合同关系的目的是完成工作成果,而劳务只是作为完成工作成果的一种手段;在完成工作时,雇员应在一定程度上服从雇主的控制和指挥,但承包商与客户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承包商必须独立完成任务。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