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您公司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的,按照股东间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转让。公司股份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他人,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应经下列程序来发行: 1、依法由股东大会对新股种类及数额、发行价格等事项作出决议; 2、报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3、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4、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其合法继承人可以通过股东的遗嘱继承股权,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构成。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的具体职权包括: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2、募集设立。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
监事会的具体职权包括: 1、检查公司财务;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主要包括: 1、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2、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3、有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 4、有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 5、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减资方式,具体如下: 1、减少股份,即每股金额不减只减少股份总额,具体操作可分为消除股份和合并股份,前者是指取消部分股份或特定股份,后者是指合并两股或三股以上的股份为一股; 2、减少股份金额,即不改变股份总数而减少每股金额,具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
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如下: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承担返还股款、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公司成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赔偿公
进行公司增资变更登记的,需要携带增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或章程及公司相关证件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增资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出具后可至工商局提交增资变更事项,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增资验资报告,5个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