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建筑施工企业不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催告其在履行期限内及时履行;如果建筑施工企业逾期不履行的,则当事人可要求该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
建筑施工合同审查需要注意的具体事项有违约责任;合同的效力;主体的资格;保修与保证问题。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一、和解或调解。 二、仲裁,若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则可以依照协议的内容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 三、诉讼,若当事人双方未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时,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建筑施工合同审查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主体的资格;合同的效力;违约责任;保修与保证问题。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一、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和防范 1、承包人应当审查发包人的相关文件,比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招标文件,特殊工程的批准手续等。 2、履约能力的调查。 二、合同无效风险的防范 1、资质审查。 2、慎重对待挂靠。 3、签订合同前了解工程是否属于招
关于建筑工程的转包合同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转包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与转包不同,在我国,分包在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
1、委托人 2、居间人 3、委托事项 4、乙方义务 5、甲方义务 6、居间费用的承担 7、保密事项 8、合同终止 9、争议解决方式 10、其他事项
建筑工程合同不可以口头协议。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具有合同标的额大、合同内容复杂、履行期较长等特点,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筑工程合同。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主务;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且拒绝修复的; 4、将承
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合同内容有: 一、工程概况。 二、门窗面积,最终结算按实际面积结算。 三、开/竣工日期。 四、双方责任。 五、质量与检验。 六、工程款的支付。 七、保修责任。
无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处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施工方可以请求发包人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若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合同无效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包括的内容是:目的、适用范围、职责、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变更、解除、合同的履行、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合同的日常管理、考核与奖惩、附则。
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居间,建筑工程居间合同是有效的。对于居间合同,在建筑领域也可能出现,对于建筑工程居间合同,实践中需要认定它的效力规定。只有确定了建筑工程居间合同的效力,才能解决相关的建筑施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