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以下文件: 1、合同协议书; 2、如果是招标项目,需有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 6、施工图纸; 7、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的合
建筑工程结算依据是《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法律规定,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是: 1.装修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修期为2年; 2.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 4.房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分别是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行为人也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诉讼或仲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9.竣工验收。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我国《民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有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认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办法是,判断其主体是否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是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订立的;以及其内容是否违法,是否违背公序良俗。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
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有以下几点:首先建设单位需要和施工单位,依法签订工程施工的合同、补充合同。然后需要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部、市建筑市场管理进行规定。其次建设部、各个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需要颁发补充定额、计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写法如下: 1、首先需要写明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基本信息; 2、然后针对承包工程概况、工程质量、工期、价款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等作出具体约定; 3、最后由双签字盖章、注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