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当事人一方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不一定需要担保,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
执行程序中提供了担保的,可以暂缓执行,但还需要取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并且如果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则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先予执行的需要进行担保。法院受理先予执行申请时,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保全,如果不提供担保的,可以驳回申请。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
医疗费可以申请先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法院受理先予执行申请时,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保全,如果不提供担保的,可以驳回申请。先予执行,是指在终局执行以前,为了权利人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急需,法院裁定义务人预先给付权利人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的措施。
第一类案件,申请人大多是由被申请人供养的,往往依靠被申请人给付生活费或者支付医疗费用,在人民法院判决之前,如不先予执行,申请人会陷入困境。 第二类案件,属于申请人付出劳动报酬,如应得的工资、劳务报酬等,申请人是依靠劳动收入维持生活和供养家属
可以申请先予执行的案件主要是指: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案件。这些案件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当事人若在法院进行的执行程序之中提供了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暂缓进行执行,但还需要取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并且如果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则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执行程序中提供了担保是可以暂缓执行的,作为被执行人的一方,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既可以用本人的其他财产提供担保,也可以提供具有偿债能力的保证人。
劳动仲裁先予执行的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三)属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
申请保全提供担保的方式如下: 1、财产保全担保的方式。可以分为: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2、信用担保。步骤如下:当事人需要寻找有信用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会让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