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1、居住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未办理居住证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就业的:聘用合同、工作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就学的:学生证、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居住的:租房合同、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补办户口本所需的证件有: 一、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或者能证明您身份的东西,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工作单位开相关个人证明,需去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 二、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办理户口分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办理户口分户的步骤: 1、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
市内户口迁移需要的材料: 1、迁移户口申请和接收单位证明; 2、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3、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办理户口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婴儿出生医生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成证明; 4、父母的结婚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
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流程:1需要办理的朋友携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2.本人的户口本原件;3.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及户主出具同意分户的书面意见;4.分户协议书;同时分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本人年满18周岁同时满足经济独立的条件;不与户主共同居住,需有单独的住房并且且有明确门牌号。
(一)对下列户口申报事项,只要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当场办理: 1、出生登记; 2、死亡登记; 3、户口登记项目(姓名、民族、出生日期除外)的变更、更正; 4、分户和并户; 5、市内户口迁移(因投靠直系亲属和分户、购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2、在派出所户籍部门指导下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当场出具
1、父(母)户口簿; 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 3、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具体迁移流程如下: 1、搬迁户口的一方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对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或居委会证明,到对方所在地派出所填写
所需要的材料有:父母任一方的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计划入户地的相关工作机构开具的证明。带上这些相关的材料,就可以去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出生登记。如果超过了一个月再申报,需要提交婴儿没有在其它地方入户的证明。《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