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2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案件,债权人追讨借款有以下两条法律途径,可供选择:一是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借款。债权人起诉时,应当到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借贷关系存在,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受理条件
找不到债务人追讨欠款的方式: 一、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二、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找不到债务人,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追讨欠款: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 2、到法院起诉还款。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
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债务人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如果是合法的借贷关系,法律是保护的。只要是合法的债务,都要按期偿还;如果没有还清债务,可以起诉,法院可以对债务人的一切合法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当然,对于维持基本生活的财产,法院一般不会强行处置。
找不到债务人,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执行人为失踪人,同时债务的代管人应当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偿还借款,或者直接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债务。并且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封存对方财产,
欠债人找不到联系不上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公告送达,且在诉讼中,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欠条找不到的,则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时候出具一份收条表明债务已经偿还,如果债务人以此为由拒不偿还债务的,则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提起诉讼。 债权人要提起诉讼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
讨债时找不到债务人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债务人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
追债找不到债务人如下:债务上有担保人的,应当向担保人主张债权。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设立担保人。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或者不能清偿的,担保人应当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担保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审查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以
债权人追债时找不到债务人的,有下列解决方法: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