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抵押房屋办理登记应当提交房产证、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子女出生证、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所需文件有:房产证、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子女出生证、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
房产抵押登记备案需下列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的资格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书面的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以及其他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等。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买房抵押贷款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提交房产证、土地证、抵押合同、抵押登记申请书、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权利人的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子女出生证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
房屋抵押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法律规定以房屋作抵押的,抵押权自办理抵押登记时设立。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有权对该抵押房屋优先受偿。
当事人要办理抵押物登记,需要向登记部门向登记部门提供的材料包括: 1、立合同和抵押合同; 2、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没有抵押物权属证明的,可以提供其他能够证明自己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房屋抵押登记材料有:申请书;抵押合同;以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还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房地产
办理土地抵押登记的材料有: 1、抵押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土地抵押登记申请表、 2、抵押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 3、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4、地价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等土地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需要下列材料办理土地抵押登记: 1、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 4、土地的界址; 5、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需要以下材料办理土地抵押登记: 1、抵押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土地抵押登记申请表、 2、抵押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 3、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4、地价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等土地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抵押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的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需要提交房屋共有权证等相关证明;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利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