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股东未依照章程规定依法缴纳出资的法律责任是: 1、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补足出资; 2、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
隐形股东在专业术语中被称为“隐名股东”或“实际投资人”,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
股东不履行义务的责任承担是: 1、如果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的,要向公司承担足额缴纳出资的责任。 2、还要向其他足额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
从业人员的权利: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知情权;建议权;紧急避险权;其他。 从业人员的义务: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其他。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经理、董事长或董事来担任,他们有对外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法律活动、签署各种法律文件并参加诉讼的权利,但是他们要承担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接收监督、在某些情况下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比如,法定代表人可以对外超越
业主享受的权利有:在物业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等。业主享受的义务有:遵守管理规约和相关规则、遵守公共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环境卫生、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按照国家规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议,无论出资多少,所有合伙人均享有表决权; 2、听取合伙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合伙人分配
小区业主的权利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接受物业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并提出建议、投票权等权利;义务有遵守管理规约和相关规则、遵守公共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环境卫生、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等义务。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有: 1、知情权,即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建议权,即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
执行董事的权利和义务。执行董事指,除了参与董事会的经营决策还兼任公司经理职位,负责公司业务执行公司董事。执行董事的权利:1、主持股东会会议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4、对公司的重要业务活动
物业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对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2、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 3、在物业活动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 4、以为业主服务为宗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等。
被保险人的权利有:决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及其保险金额,在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的情况下,保险合同无效。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有权指定或变更受益人,而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