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批捕后公安机关侦查依法对嫌疑人进行讯问等调查性工作直到查明案情,侦查是公安机关对于案件有未调查清楚的情况对当事人进行依法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
逮捕后。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就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再行侦查的诉讼活动。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三种: 1、审查批捕时的补充侦查; 2、审查起诉时的补充侦查; 3、法庭审理时的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是分情况来看的,一般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若是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然后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进行批捕的时候,检察机关不批准,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是没有期限的规定;还有另一种情况即是补充侦查,这是在检察机关不批
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情况如下: 1、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但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的期限是没有规定的; 2、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人民法院退回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次数为两次;
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一个月。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批捕后公安机关侦查依法对嫌疑人进行讯问等调查性工作直到查明案情。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所有强制措施里最
一个月。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情况如下: 1、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但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的期限是没有规定的; 2、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人民法院退回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次数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被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应为: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的,侦查时间一般是一个月以内。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