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刑事拘留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
刑事拘留后符合取保候审情形的,可以取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拘留办理取保的方式有: 1、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若是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公安机关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进
可以取保候审。如果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期间公安局继续继续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审判。但是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不能再刑事拘留,如果发现罪行严重,应该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刑事拘留期间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写好取保候审申请书,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申请: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正在
刑拘的人员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是可以取保候审的。法定的条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会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一般是三年有期徒刑,并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或
民事拘留不能适用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因此,取保候审只会发生在
行政拘留不能取保候审。行政拘留没有取保候审,但是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
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候审,行政拘留不可以取保候审。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不适用取保候审,取保候审适用的是刑事案件。
被取保候审人如果违反相关规定需要逮捕的,会被先行拘留。《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