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二、行政申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它具有高效、快捷、力度
工伤家属陪护费赔偿标准如下: 1、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工伤治疗期间,二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2、治疗期间护理费是按护理需要的人数计,给每人每月给开工资,工资数额由企业同受伤职工或是家属
消费者维权打官司要注意的有: 1、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要提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起诉状副本; 3、要依法收集能证明自己维权主张的证据。
消费者协会的职责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在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受理消费者投诉中发现的问题,消费者协会应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有关事项,并建议有关行政部门予以尽快解决。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
消费者提交的投诉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诉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二)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与经营者协商的
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有: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有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行为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
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有: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有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行为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
经营者以下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对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
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其他综合收益、留存收益等,通常由股本(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含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