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的,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诉讼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赔偿不合理的实际原因及矛盾纠纷来处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
安置房,一般是指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的建设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建设时,针对被拆迁的住户进行统一安置所建造的房屋;即因为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需要进行拆迁,从而安置给被拆迁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住户在拿到安置房最初的时候,是没有房产证的,但住户可以到房
政府在拆迁时对房屋价值进行补偿的,不应低于征收房屋时房屋的市场价。房屋的具体价值,应当由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由被拆迁人协商一致选定,如果被拆迁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协商选定,则由房屋拆迁部门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
首先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拘束力,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合同。而且一般来说,如果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比如说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办理转移登记的,这时候赠与人就不再享有任意撤销权。因此,严格意义上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并且
在办理股权赠与公证的时候,要先准备好材料,包括以下几项: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比如户口簿、身份证; 2、股权赠与合同; 3、股权赠与人合法持有股权的证明材料,比如出资证明、股东名册、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等; 4、股权赠与人的婚姻情况证
婚前父母赠与的房子,若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则离婚时协议分割,若未表示则为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在夫妻二人婚前为双方购买房产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父母在婚前
房屋赠与需要办理的手续: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或者协议。 2、办理公证,一般情况下赠与不动产的,可至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公证。 3、办理赠与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需要前往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相关的变
赠与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就不一定需要分割。能够被分配的财产,应当是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具体的分配方案以及分割方法,就需要看双方是否存在约定。如果双方有约定或者协议的话,就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来执行。 如
房地产赠与,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其中将房屋所有权和房地产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人是房地产赠与人,接受他人房地产的人为房地产受赠人。赠与房产的条件有六点,分别是: 1、赠与人必须是房地产的
父母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赠与给子女,需要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主要包括了以下三个步骤:第一就是由父母和子女签订赠与合同,在赠与合同之中明确父母将房产赠与给子女的意思表示;第2步就是到公证处申请办理赠与的公证,取得公证处出具的公证
办理房屋赠与公证的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比如身份证明、和约定内容相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起草完毕的协议书。要注意的是,协议书里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通常要先空缺,等到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更改后,再签字、按手印。 2、双方带上材料
一般在二手房过户时,房产赠与和继承是最常出现的两种,但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房屋赠与可以在任何时候发生,而房产继承则必须是在房产所有人死之后才会发生的; 2、房屋赠与一般是通过赠与合同的形式来实现的,而房产继承则是通过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
房产的赠与,需要履行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签订赠与合同,第二个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正式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因此,如果双方只是处在第一个过程之中,这时候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可以在正式办理转移登记之前撤销赠与。这是法律赋予赠与人的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