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21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
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需要盲、聋、哑同时具备,只要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可以委托辩护律师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们的监护人和近亲属有权聘请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辩护,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指定辩护。
律师的拒接辩护权指律师在特定条件下,拥有拒绝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诉讼案件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的代理人的权利。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
不直接抚养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直接抚养方可就对方不给抚养费的行为写好起诉状后向对方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索要子女的抚养费。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未直接抚养孩子的
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利有:首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
(1)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 (2)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对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自人民检察院的刑事侦查部门将该案件移送到审查起诉部门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即有
法定指定辩护的情形如下: 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等等。
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利有: 1、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2、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3、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针对辩护律师的规定,辩护律师的权利包括:1、阅卷权,辩护律师可以自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到相关的机关处进行阅卷,了解案情;2、会见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为其提供相关的法律
下列情形基层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等。
必须有律师辩护的案件如下: 1、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2、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辩护人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