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
1、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本法第l2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2、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
我国刑法对盗窃行为有严格的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根据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制订了不同程度的刑罚。盗窃是一种刑事犯罪,根据其不同情节会面临不同的刑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
盗窃案破案率确实不高。首先是因为高发,其次是危害比其他犯罪小。因此,在其他案件的压力下,每起案件的警力明显低于抢劫杀人,因此自然破案率不高。如果每一起盗窃案都按照命案进行调查,投入这么多人力物力,盗窃案也能破七八成。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
1、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首先要勘查现场。接到报案人的报案,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开始初查,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2、提取证据。物证以
湖北省高院关于盗窃案件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或者在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贫困县(市)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湖北省高院盗窃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贫困县(市)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二、盗窃公私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
盗窃案件不可以调解,依据我国刑事法律的规定,盗窃罪案件,为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进行审判。盗窃案一经侦查立案,除《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不予撤销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大学校园盗窃案的犯罪主体上以校外流动人员为主。 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盗窃,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占有。盗窃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可以构成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当被认定为“数额较大”,予以追诉,各个地区可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在一千元至三千元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的立案追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