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遗嘱继承纠纷,因为涉及到人身关系,因此不能按照一般的民事纠纷来处理。一般情况下,对于单纯的财产纠纷,就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但是为了体现维系家庭和睦的原则,民法典规定了,对于因为继承遗产而产生纠纷的案件,还是建议当事人通过协商的
继承房产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自行提供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屋过户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遗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 2、凭法院的生效文书去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屋过户登记,需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发生了继承纠纷,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加以解决:1、自行协商解决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
继承父亲名下房产,要依据继承的方式来决定。如果是法定继承的,那么需要让法定继承人继承父亲名下房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通常会先让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
解决继承房产纠纷的方法有: 1、当继承人之间由于房产继承产生纠纷的,继承人之间可以自行进行协调解决。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
首先,如果法定继承人要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明确表示。如果没有表示,或者在此之后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另外,对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不表示的,视为放弃继承。放弃遗产
农村里的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作为个人财产来进行继承,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但是,宅基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可以纳入遗产的一部分,进入继承程序。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宅基地之上建造的农村房屋,可以由原使用权人的继承人依
房产继承过户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然后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变更手续。第一步,办理继承公证的过程中,需要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各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
如果夫妻死亡,遗产依照下面规定进行继承:第一,如果夫妻订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依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中载明的被继承人意愿进行继承;第二,如果没有订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依照法定继承顺序继续继承。根据我过《婚姻法》的规定,法定继承顺
房屋遗产继承这样按顺序分派: 1、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因此子女作为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分配父母遗产
在我国《继承法》中并没有优先继承遗产的相关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依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法定继承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
首先,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大于遗嘱,而遗嘱的效力又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被继承人生前如果留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在其去世后,应当最先按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确定房产的继承人。如果受遗赠人没有继承全部房产的,则再按照遗嘱内容进行
遗嘱继承人死亡的,可以适用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