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下列人员依法不应指定辩护:有能力自己进行辩护或者能聘请辩护人进行辩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不应指定辩护。需要指定辩护的是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盲、聋、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
人民法院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是有条件的,根据有关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1、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2、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公诉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指定辩护是法院基于法律及被告人的特殊身份或某种情况,指定律师或其他公民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制度。 法院指定辩护人的情形如下: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被告
答辩,是指民事(包括刑事附带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被告或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上诉人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起诉状或上诉状中提出的问题,依据事实和法律所进行的辩驳。被告和被上诉人提出答辩,这是民事、经济和行政诉讼中的必经程序,也是一项重要诉讼权利
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辩护人指的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者经由人民法院指定,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行使辩护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其亲友、监护人。但如果是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被依法剥夺、限制人
无罪辩护罪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
法院答辩状,是民事被告、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阐述自己认定的事实和理由,予以答复和辩驳的一种书状。民事答辩状的基本内容包括:标题写“民事答辩状”。答辩人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代理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被告人胜诉被判决无罪。 但是,由于一般进行公诉的案件在证据力方面被告人很难翻盘胜诉,如果一味作无罪辩护,实际上对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