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被拆迁人可以选择由居委会规划的安置区集中安置,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对选择安置区集中安置的,由居委会安排新的集中安置区,分楼房和平房两个区域安置,按各户的实际需要自由选择区域自建新房。
1、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2、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3、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
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农用地以外其他土地的,其补偿标准按照同一区片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土地补偿费由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征地实施机构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被拆迁人可以选择由居委会规划的安置区集中安置,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对选择安置区集中安置的,由居委会安排新的集中安置区,分楼房和平房两个区域安置,按各户的实际需要自由选择区域自建新房。
湖南省征地补偿实施办法: 1、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或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青苗补偿等,执行由市州制定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执行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
土地征收部门在进行土地征收过程中,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补偿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合理。 2、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一共有五个原则: 1、被征地的人民生活水平不能因征地而降低。 2、依照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 3、不能达到原先生活水平,各地区政府应增加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偿。 4、征地补偿应做到同地同价。 5、依法律法规进行征地补偿安置,不得违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条例有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集体土地征收拆迁,主要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权决定征收的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经过省级或者国务院批准后,由市县一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主体是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农村征收土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