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房产继承是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 1.房产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后才可进行; 2.继承人应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3.房产继承的应是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财产; 4.房产继承符
我国继承法中没有第三顺序人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情况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5、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
在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相对人的权利和从权利,影响了债权人实现其到期债权的情况下,能提起代位权诉讼。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为,债权是有效存在的,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造成了损害或者可能的损害后果。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情况: 1、债权人与债务人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5、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
债权人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情况为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需要的条件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等。
在被继承人去世,遗产还未开始处理的情况下,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继承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行为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一般来说,转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的,才发生转继承。 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且不放弃继承权的,才发生转继承。 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以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参加继承,并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的一种继承制度。 发生代位继承必须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以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参加继承,并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的一种继承制度。 发生代位继承必须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可继承的情况:有遗嘱的遵循遗嘱,遗嘱指定第二顺序继承人为遗产继承人的;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侄子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在法定继承中,遗产通常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很明显侄子不在法定继承人之列。 但,侄子可以通过遗赠方式受赠被继承人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