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根据法律规定,受欺诈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可撤销合同的适用情形有: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围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显失公平所订立的合同;其他法定情形等。
受欺诈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合同存在欺诈等意思表示的,受欺诈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后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
合同存在欺诈撤销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受欺诈方有权要求返还被欺诈的财物,如有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欺诈合同是可撤销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该合同,合同被撤销后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另一方当事人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并且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一般来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时效期间是一年。交易合同欺诈行使撤销权期限应为一年的时间,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应行使自己的撤销权,如果在这个时间段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则该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