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关于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①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②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③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
一批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解除全部合同,但要求该批次产品的质量影响了整个合同的达成。如果该批次产品的质量只影响该批次的,当事人只能解除该批次合同。
商场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的行为有违商家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原则,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
商品房不合格质量问题应由住建局和消费者协会来管。购房者可以向商品房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当地住建局举报;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或者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及向有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赔偿额的内容:人身损害赔偿应当包括下列费用: (1)医疗费; (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 (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
产品质量不合格是不适用侵权责任法的,我国侵权责任法目前已经失效,相关法律关系由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进行调整。我国民法典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借款合同的管辖地为,如果借款双方约定由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按其约定处理;未约定的,则管辖权属于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合同履行地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确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没有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