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国有土地试用期出让有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
土地所有权不能继承。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土地所有权分为城市的土地所有权和郊区以及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归于集体所有。因此,土地所有权不能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订立原则如下: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
夫妻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是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是可以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也就是说女方离婚改嫁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随她带走,她依然有权利回来耕种、转包之前的土地。
对农村土地进行承包的时候,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后,可以协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持有该证的,跑人的利益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人需要补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办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征用的赔偿标准是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物权变动模式大体上分为两种,即意思主义和形式主义模式。 形式主义是指动产需要交付和不动产需要登记才能完成物权之变动;而意思主义则是指有合同的意思表示一致就能完成物权的变动,登记仅仅是对抗第三人的要件。
夫妻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且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认定为上述范围,依法予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土地,即使是以夫或妻一方名义签订合同,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然是属于夫妻共同的。 2、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如果夫或妻一方不知道或者因其他原因没有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其在两年的诉讼时效内,
夫妻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主体享有的土地权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不可以私买集体土地。具体规定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七十四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