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1
民法典中无产权登记房产不能抵押。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产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无法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不发生效力。
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有抵押期限,其有效期为两年。在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权的存续并无法律效力,抵押权并不因抵押期间过期而消灭。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
作为抵押合同,不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影响其效力,应自成立时生效,但依据抵押合同享有的请求权,不同于作为担保物权的抵押权,据此请求承担担保责任,于法无据。至于当事人是否因抵押人未及时办理抵押登记造成损害应可另行主张。
登记他人居住权的房子,能不能照常抵押,依据《物权法》,保护谁取决于权利成立的时间先后。若先有登记居住权,再抵押房屋,是可行的。但存在这样的问题,如果抵押人还不起银行欠债,此时银行在收回房子时,同样得考虑居住权人的权利,因此银行在面对此类房产
房产抵押登记的流程为:当事人先向登记机关提交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等材料提出申请;登记机关受理申请,然后进行审查;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
没有登记的房产抵押不生效。房屋进行抵押必须签订书面的抵押担保合同且应及时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没有登记的房产抵押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抵押权不发生法律效力。
已预售的商品房能抵押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五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当事人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抵押权的效力范围限于已办理抵押登记的部分。当事人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主张抵押权的效力及于续建部分、新增建筑物以及规
已预售的商品房能抵押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规定,当事人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抵押权的效力范围限于已办理抵押登记的部分。
已出租的房屋是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的,但是需要书面通知承租人。 房地产抵押手续如下: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
已预售的商品房可以办理抵押登记。预售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替自己支付价款,同时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因此,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就要办理预抵押登记。这主要体现了购房
可以买,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根据法律规定,抵押人处分抵押物的,应当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也就是说,抵押房产可以交易,但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经过银行同意。但我们日常交易中可能很容易忽略这个问题,在二手房交易中,很多房产都是存在按揭抵押的,我们交易
有抵押的房子是可以购买的,但是会存在较大的风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