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一般情况下合同采用确认书形式的,在签订确认书时成立;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成立;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或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下列情况下债权不可以转让: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
以下房地产不能转让:房屋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房屋未按照规划许可建造的;房屋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的;房屋申请登记事项与登记簿记载冲突的;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的;房屋查封期间申请登记的等。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房地产都是不可以转让的,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或者决定以其他形式查封、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以及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未经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发生争议的,没有依法登记领取所有权证书,以及法律、行政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以下这些二手房不能转让: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
下列情况下购买的商品房不能转让: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权属有争议的;转售未经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的;鉴定为危房的;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法律限制交易的。
下列情况下债权不可以转让:债权的性质禁止债权转让的;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以及法律规定的不得转让的债权。如果债权人转让上述债权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不动产按月纳税的,销售不动产销售额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标准的情况下需要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按季纳税的,销售不动产销售额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免税标准的情况下无需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债权转让的限制规定有以下几点: 1、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根据债权性质,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 2、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不能转让债权的情况为:该债权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的,需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有些情况下合同权利和义务不能转让,不能转让的合同权利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依合同权利性质不得让与的债权。 2、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当然不能转让。
买卖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的情况是: 1、买卖合同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 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 3、当事人之间就数量、质量、价款等条款还未达成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