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8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下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的购货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加工承揽、保管合同的文件。 2、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 3、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
一、网站投诉,各个大型购物网站有自己的客户服务部门,处理各种交易纠纷。 二、网上报案,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为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已受骗的消费者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三、消协投诉,网上购物的商品发生消费纠纷,也可向省、市
核心提示:在深圳,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和解和行政申诉等途径解决。下面法律为您介绍深圳消费维权途径。 一、协商和解。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
消费者权益纠纷在法律属性上是一种民事争议,由于具有民事纠纷的性质,其解决途径也相对多种多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主要有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
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有以下内容: (一)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投诉方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消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
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对消费者的权利保护有特别法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属于特别法之一。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消费者享有
公民行使监督权途径如下: 1、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地方人大常委会反映; 2、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 3、通过媒体工具,如电视、广播、报纸等进行监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人大及其常委会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救济途径只有一种,那就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请本专利是无效的。自从专利授权的当日开始,任何人或者单位都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的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之后,便会对此申请作出全部无效、部分无效以及维持的的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