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工程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有误工损失的情况下应当赔偿误工费。
在工程建设中,因建筑工程承包双方对建筑工程承包责任及法律观念不强等造成工程款拖欠、施工质量差等问题所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既未达成结算协议,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确定工程款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
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一般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施工合同中约定,通常是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审价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对承包人提交的结算书进行审定。 当然,发包人和
误工费指的是受害人因事故导致不能进行工作所损失的收入。当事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受害人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建筑工程造价由以下部分组成: (1)基本建设工程预算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 (2)工程建设费,建设用地费、项目建设其他费用; (3)预备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 (4)建筑安装工程费,人工
工程合同价款是指在工程招投标阶段通过签订总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以及技术和咨询服务合同确定的价格。同时,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既未达成结算协议,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确定工程款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当事人双方均不申请鉴定的,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工程造价纠纷怎样处理: 1、双方应首先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 2、双方可申请业务主管部门(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等)出面进行调解。 3、不愿通过协商和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仲裁或者诉讼。
解决工程造价纠纷的方法有:法律规定,施工单位与开发商或发包人因工程造价起纠纷的,受害人可《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工程造价纠纷的解决:法律规定,施工单位与开发商或发包人因工程造价起纠纷的,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