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16
根据法律规定,中间人没收到毒品会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中间人是否收到毒品,行为人都会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持有毒品的,中间人没收到毒品的情形下,行为人也会构成犯罪。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以只要是犯罪前的个人财产就在被没收的范围之内。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罪犯家属的财产不会没收。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首先,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 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犯罪中的某些犯罪在量刑上的差异。 而附加没收财产刑,则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对它
行为人涉嫌涉黑犯罪,如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的,是会被人民法院没收财产的。《刑法》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是否构成犯罪,还要看情节的严重性。不管中间人有没有收到毒品,只要是从事运输毒品这个活动的,那么
犯罪没收财产时不会没收配偶的。因为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没收财产犯罪的类型具体如下: 首先,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危害国家安全罪之所以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反映其量刑与普通犯罪中某些犯罪的区别。附加没收财产刑可以反映对普通犯罪的
贩毒一般是不会没收个人财产的,如果犯罪情节轻微的,只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但是如果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大、是贩毒首要分子或者是组织人员、参与跨国犯罪等的,人民法院就可以判处其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并没收财产
一人犯罪不会没收全家财产。法院只能判处没收犯罪人的部分或全部财产,不能判处没收全家财产,这是自负原则的要求。所谓罪责自负原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个基本原则。其含义是:谁犯罪,谁就承担刑事责任,不能累及犯罪人的亲属和其他与犯罪人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