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房产继承是否需要过户,具体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决定: 第一,如果房产主要用于个人使用,可以选择不办理变更登记。因为我国《物权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意思就是说,当继承开始时,房屋的所有
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顺序,需要按照继承遗产的方式来具体确定:1、如果被继承人有留下遗嘱的,继承人按照遗嘱继承,又或者是遗赠所记录的继承顺序继承遗产;2、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遗产。具体来说,第一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包括: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
股权出质的唯一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规定股权出质在质权设立时必须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股权出质需要到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质权自登记时生效,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规定
公示公信原则是物权的基本原则,其意味着物权变动必须公示。广义的公示包括登记、交付,所以继承必然是需要公示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不动产的,以继承的发生为取得条件,即内部效力,以不动产登记的变更产生对外效力。所以,单纯的继承和使用不动产
担保人死亡继承人需要承担责任。继承人应当在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
遗产继承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我国还没有开始征收遗产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属于房屋产权无偿赠与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
我国现行有效的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为以下3类: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子女和父母两个定义需要重点理解:
继承需要以下证明资料: 1、当事人的个人身份证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涉及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信息,以及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4、如果其他继承人已过失的,还需要提交已过失其他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及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5、针对
房屋继承遗嘱不一定需要办理公证,但是办理公证的话,可以使该份遗嘱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继承包括了下面五种方式:1、自书遗嘱;2、代书遗嘱;3、录音录像遗嘱;4、口头遗嘱;5、公证遗嘱。在这五种遗嘱中,公证遗嘱具有
篡改遗嘱的继承人,一般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篡改遗嘱的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这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继承人存在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该继承人就会丧失继承权。而
第一继承房产时,应当凭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第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第三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须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