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9
破坏选举罪的犯罪手段主要有: 1、暴力手段,即对选民、代表及其工作人员采取殴打、捆绑等人身伤害手段,或者捣乱选举场所,破坏选举设施; 2、威胁手段,即以暴力伤害、破坏财产、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威胁手段,强制破坏选举工作; 3、欺骗手段,即虚
特殊主体犯罪的共犯是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共同犯罪,无特定身份者可以成为有特定身份者的共犯的情形。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破坏选举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所构成的犯罪。构成该罪,情节严重的,应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贪污罪的主体有特殊要求。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行为人构成贪污罪的,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保险诈骗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吗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法保险法律、法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保险法律关系中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
破坏军婚罪在立案管辖上,可以由法院直接受理,也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审判管辖上,一般由犯罪地和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管辖,涉及军队内部的,也可以由专门法院管辖。
伪证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不包括单位。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构成伪证罪
破坏性采矿罪的主体与客体为: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可成为本罪主体。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人民法院对于构成破坏选举罪的犯罪分子,应当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刑法》规定,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情节严重的,则构成破坏选
伪证罪属于特殊主体实施的犯罪。因为伪证罪的主体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人”,是指根据司法机关的要求,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的人。
特殊主体是针对个人实行犯罪而言的,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共同犯罪,无特定身份者可以成为有特定身份者的共犯,也就是特殊主体犯罪的共犯。
破坏选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选举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利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利的更要标志。选举制度是国家的重要制度,是国家民主政治的基本
我国刑法中关于特殊主体大致规定了以下四种类型: (1)以特定人身关系为内容的特殊身份,如具有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 (2)以特定公职为内容的特殊身份,如国家工作人员。 (3)以特定职业为内容的特殊身份,如医务人员。 (4)以特定法律地位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