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在过去的法律规定中下列疾病属于禁止结婚的疾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但随着科技的进步,很多疾病已经开始可以治愈,所以民法典出台之后,已经删除关于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条款。取而
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指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凡患有传染病而仍处于规定隔离期内的病人或正处于活动期的慢性病病人,如肺结核人、严重心脏病等应暂缓结婚。梅毒、淋病等性病和麻风病等患者应
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是指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民法典》取消了前《婚姻法》关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禁止结婚的规定,在双方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结婚的。
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2、指定
1、指定传染病: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2、严重遗传性疾病: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1、指定传染病: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2、严重遗传性疾病: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目前没有规定不能结婚的疾病。患有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的,属于可撤销婚姻。所以,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然后再结婚的,属于有效婚姻;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是指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民法典》取消了前《婚姻法》关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禁止结婚的规定,在双方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结婚的。
不宜结婚的疾病有: (1)严重遗传性疾病。即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病。例如,艾滋病、梅毒等; (3)指定精神病。例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等。
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是指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