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公司办事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责任能力,公司办事处不能成为保证人。公司办事处签订的担保合同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
公司办事处签订的担保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应当经过总公司的授权。因为办事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以独立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分支机构行为的责任仍由法人承担。
分公司担保不一定无效。如果是母公司的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以分公司对外担保的,则分公司的担保有效。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
需要看情况来确定,如果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或者是在设立地的登记机关取得登记证书的,分公司是可以签订劳务合同的,如果没有营业执照的,就无权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同时如果没有总公司授权的,也不能订立其他合同,如果订立的,就属于
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
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的合同有效;如果超过总公司的授权范围签订合同的,则属于无权代理,其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如果经过总公司的追认,则该合同有效;如果总公司没有进行追认的,则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私人与公司签合同,如果合同符合以下条件的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公司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公司的经营活动超出经营范围,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且合同已经履行或能够履行的,以保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为原则,认定合同有效。如果公司越权行为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是有效的。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法人,只要有领取营业执照执照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并且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即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公章;只要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订合
以欺骗手段签订协议有效,但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