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 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
总公司签合同适用于分公司,但只是在分公司的营业范围内适用,超出营业范围的,和分公司无关。总公司可以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但是一般情形下,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合同还是分开签署的,只有总公司特意说明是代替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此时对分公司才会具有约束力。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除了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无权签订或超越权限签订的以外,否则合同合法有效。
公司自己拟定的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分公司可以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对外开展业务并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超越授权范围签订合同的,经过总公司追认后生效;构成表见代理,即使超越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仍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能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但需要有施工资质和营业执照才可以的。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但是比较特殊的行业,如属建筑类合同,则需要具备相应的特殊资质,如分公司无相关资质,则可能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合同无效。
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签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得到总公司的授权签订的合同也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因为分公司它是不具备独立法人的所以也是不能承担民事责任的,在分公司签订了合同后也是会由总公司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分公司签署合同要总公司授权。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是要总公司授权的,主要原因在于分公司没有法人,是无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总公司的法人来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必须由总公司来签订或者授权签订。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自留一份,用人单位未交付给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分公司签署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应当是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分公不具备独立的财产权,民事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要看具体情况。根据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由公司承担和它相关的民事责任,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类似于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关系,因此,分公司签定的合同如果属于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是有效的,若超出授权范围签定的合同也类似表见代理产生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