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问题一般是因为涉及到爷爷奶奶与外公外婆继承纠纷,因为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也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父亲或母亲比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更早去世的时候,那么就会产生继承纠纷。
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
再婚夫妻婚前房产有继承权且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由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均等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监护人有继承权的,能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有监护资格的亲属和有法定继承权的亲属,顺序基本是一致的。故在法定监护的情况下,只要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监护人和非监护人均有继承权,只是对被继承人尽抚养义务较多的继承人依法可以多分得遗产而已。
监护人有继承权的,能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有监护资格的亲属和有法定继承权的亲属,顺序基本是一致的。故在法定监护的情况下,只要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监护人和非监护人均有继承权,只是对被继承人尽抚养义务较多的继承人依法可以多分得遗产而已。
军产房屋继承的规定有军产房屋不能继承,因为其不是遗产。军产房是由国家专门划拨的军事用地由部队盖建并且只分配给所属部队的军人使用,使用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遗嘱继承中的问题: 1、如果内容合法,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2、继承人、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3、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
以下问题是遗嘱继承中会出现的: 1、满足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违反法律等条件之一的,遗嘱无效; 2、遗嘱的部分无效不一定导致全部无效; 3、遗嘱继承中的其他问题。
关于遗嘱继承的时效问题如下: 1、受遗赠人需要在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2、诉讼时效是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遗产先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分割,再按照遗嘱或遗赠分割。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再婚后,遗产可以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其中的配偶是指现任合法配偶,前妻或者前夫没有继承权。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再婚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只要能具备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和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的情形之一,就可认定为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依据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就互相享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
再婚后,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分配,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嘱或协议约定的分配方式继承。在分配继承财产前,首先对再婚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处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一份。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