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破产债务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包括: 1、债务人丧失
所谓破产保护就是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 破产保护负债清偿顺序如下: 一、破产费用
继承法已经失效。房产继承顺序和比例都是会先尊重意思自治,然后按照法律规定。首先会考虑到被继承人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当事人的自由意思优先。如果没有遗嘱,依次按照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
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继承的份额应当均等,但是如果各方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均等。 第一顺序继承人指的是父母、配偶、子女。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顺序继
一、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有两种方式处理: 1、双方协商一致处理; 2、协商不成,一方起诉,由法院依据财产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来判决。
企业破产债务偿还顺序如下: 1.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款项; 2.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按照相关程序,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财产(非抵押物)处置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等费用,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不足部分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
破产清偿的五个顺序有: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公司所欠的税款; 4、清偿公司的债务; 5、向股东分配剩余的财产。
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和规定为: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其他债务,首先是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医疗和伤残补助等。
公司破产后的债务按照以下顺序承担: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
企业破产后债务的清偿顺序为,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支付职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补偿金;再支付公司所欠的税费;最后清偿公司对债权人的普通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