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可撤销婚姻和离婚的不同可从二者性质和原因看,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的原因一般发生在后;而可撤销婚姻是对违法性的制裁,其原因发生在前。从期限上看,一般离婚请求无期限限制,而可撤销婚姻的期限一般为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我国婚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
1、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 可撤销婚姻所欠缺的是婚姻当事人违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而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结婚的禁止性规定,登记结婚时欠缺结婚的实质条件。 2、时效不同 宣告无效婚姻是绝对无效,只要符合宣告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形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共同点包括: 1、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均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2、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是指婚姻成立时违反某些婚姻要求,应当依法撤销的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可撤销的婚姻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撤销。 诉讼程序,即由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婚姻: 1、受胁迫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 2、请求撤销婚姻的诉讼,一律应当以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
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存在下列区别: 1、来源依据不同,无效婚姻是违反结婚实质要件,而可撤销婚姻则是违反次要原则; 2、后果不同,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可撤销婚姻如果没被撤销那就是有效的。
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